2024年4月13日晚上,四川省足球协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川超联赛中几项争议判罚的评议及裁判处理决定。
其中,南充与达州之间的较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以下是评议结果的详细信息:
评议结果一
在2024年4月11日下午3点30分,四川银行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第五轮的比赛中,南充丝绸源点队与达州川汉子队在西华师范大学标准田径场进行了较量。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时,南充队17号球员执行角球,防守队员11号将球顶出,随后落到越位位置的17号脚下。虽然助理裁判举旗示意,但主裁判未做出鸣哨判罚,比赛继续进行,最终9号队员成功将球打入。
评议结果表明:经审核,角球发起后第二次触球事件的发起源自防守队员,因此不存在越位的情况,进球有效。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助理裁判的举旗只是向裁判员提示越位,但由于主裁判未鸣哨,比赛应继续。因此,第二助理裁判的判断显然是错误的。
对于作出错误判罚的第二助理裁判,决定暂停其参加未来4轮的执裁工作,同时要求其进行赛后复盘和总结,提高自身执裁水平。
评议结果二
在同场比赛中,当裁判查看视频助理裁判(VAR)的回放后判定进球有效,随后达州川汉子队的主教练对此判罚表示异议,并对裁判进行了推搡。裁判对此行为当场出示了一张黄牌。
对此的评议结果显示:依据《足球竞赛规则》,主教练的行为应当受到红牌的处罚,要求其离场。而当值裁判出示的黄牌处理显然是错误的决定。
因此,因漏判主教练的红牌,决定停止该裁判参加接下来的4轮四川银行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的执裁工作,并要求其在赛后做好复盘工作,以提升其专业水平。




